作为小镇上的明星儿童,史蒂夫前往枪店的路上,总是有人跟他打招呼。不认识他的,不用说,肯定是新来的。
“这个就是大麦克斯家的史蒂夫,河南镇第一个出生的孩子。”
“麦克斯?”
“昨天在酒馆里,那大胡子吹嘘的那个人?”
“没错,卡尔·麦克斯可是这里的首富。看见镇公所斜对面那个大大的白色别墅了没有?就是他家!”老地皮向新来的吹嘘着自己的见识。
自打发家之后,大麦克斯就基本不去搞‘狩猎’了。新来的去发财时没见过他,故而有些奇怪:
“种地也能发财?”
“你想啥呢!”
“那是你没见过他前几年……”
有了捧哏,三两猫尿下肚的坐地户,就滔滔不绝了:“韦恩带着好几个牛仔,在帮大麦克斯放牛。据说光公牛就有100头,还有几十匹马。你再看这条街,起码四成是麦克斯家的店面!”
“都租出去了……而且大麦克斯家还会收购粮食,走水路运出去贩卖。地点就在你刚刚上岸的那个小码头。”
“原来是这样!”
“唉,人家早就不用出去打生打死啦……”
……
小短腿健步如飞。
午饭过后又干了一顿下午茶,小史蒂夫晃悠到镇子主街另一头的枪店,权当是消食。
溜达进枪店的时候,正好里头一堆人。
治安官的副手,正对着枪店老板喷口水:“……根据镇长的要求,你必须登记每一个跟你买枪的人的姓名、购买的枪支型号。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卖枪给外乡人时最好谨慎点。”
镇长……对,之前带大伙“狩猎”的治安官,理所当然成了镇长。
“你这样会赶走我很多客人的。”
“你可以试试不那样做——”治安副手威胁道。
如果一个文盲当了警察,那你不必对他的沟通艺术,抱有过多期待。拳头,可能是他们最有效的说服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