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三个的注视下,伤口以人眼可见的速度向中间合拢,血液凝结成痂,紧跟着,没用上三十秒,血痂竟然自动脱落到地上了!
手臂上只有一道发白伤痕。
又等待了两分钟,皮肤颜色和周边一致,甚至细微的汗毛都生长出来,看起来,和没有受伤之前别无两样。
“我天,这是什么?你还是人吗?”
小夜惊讶的乱喊,她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表现的这般震惊,充分说明了心头多么的震惊。
“少爷,你这是觉醒了什么能力?”
风临缄上前来,上下打量我的手臂,即便他是妖怪,也吃惊不小。
“我哪知道,反正,算是好事吧?”
苦笑着,我摇摇头,将袖口放下来。
“当然是好事,这种超强的自愈能力,要是进化到最后,绝对是传说中的不死之身。”
小夜抢着给予回答。
“不死之身?会是怎样的?”
我不太懂这个名词。
“就是,哪怕你只剩下一丁点的皮肤组织,也可以重生。你的生机之强大,已经是人族中最顶峰的了。”
小夜耐着心给予解释。
“那太恐怖了吧?我要是受伤了,流的血就能生成无数个我了吧?那我本身算是什么?”
我大惊失色。
“那个,少爷,不是这么算的。
不死之身的意思是,你本体被灭了,但灵魂还在,附着在任意一点细胞组织上,结合足够的能量,即可重生。
这里面最重要的是你的灵魂,要不然,那些细胞组织啥的,不会启动重生步骤。
这一切都建立在不死之身的基础上。
眼下的你,只是有了超强自愈能力,距离传说中的不死之身还有十万八千里远呢,就不用想那么多了。
总之,你现在能超快自愈,在抗揍方面,有了远超别人的本钱!”
风临缄用最俗的话,阐明了这其中的差别。
我嘴角一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