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逃走吧,逃出交界地,去哪都行。”夏玻利利紧张的抓着指头女巫的胳膊。
名为海妲的女巫,拉着他的手:“好的,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我是你的女巫,永远不会与你分开。”
如此,背离使命的私奔,必招致双指刺客!
那时候还没有成建制的圆桌厅堂,但凭双指的能耐,忽悠一帮子褪色者还不是手到擒来?
夏玻利利带着海妲一路狂奔,躲避了不成熟的双指刺客。最后真的逃出了交界地,遇上了流浪民。
这些热情好客的人,以商业为主,拥有最庞大的大商队,穿梭于各种地带。
他们没有黄金树的赐福,也不需要赐福。就算黄金树的赐福不分高低贵贱,也不代表谁都喜欢。
夏玻利利和海妲头一次见这种“异端”。无处可去的他们,也没什么好嫌弃的,只能跟着大商队到处走。
人多,倒也不怕双指的刺客了。
流浪商人们擅长一种弦乐器,拉起来的调子婉转动听,就是带着点凄凉。
相处的久了,夏玻利利发现流浪商人们的双眼有一种黄色的光。
不同于黄金树赐福的黄金色,而是纯粹的黄色。
夏玻利利询问时,流浪商人坦然告知:“我们信仰混沌之三。”
“混沌之三?”夏玻利利表情古怪,他从未听过这东西。
“就是三指啦。”流浪商人根本没想过,这句话有多么震撼夏玻利利。
双指是常识,为何还有三指?
等等,他想起来了一些线索:三指被视为不祥,四指则被视为幸运,所以有人专门搜集四指鸟爪,随身佩戴。
难道是因为这个混沌之三?
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夏玻利利脑海中浮现而出。尤其是他在见识了,流浪商人从眼睛中喷出黄色火焰的时候。
“这不就是火焰吗?”夏玻利利非常激动。
或许这是能让他回去的办法。
当晚,他与海妲分享这个发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