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没错。
不但没错,还万分正确。
反之,狗逆反则是错误。
因为不惹主人喜欢的狗,多半会被遗弃。结局,要么,流落街头,饥寒交迫而死;要么被狗贩子送进狗肉馆,变成陌生人的下酒菜。
那条懒洋洋的沙皮,就因为会讨主人欢心,整天吃得滚瓜肚圆,一身松垮的皮在清洗后,锃明瓦亮油光可鉴。
同样是狗,结局可谓有天壤之别。基本上就是一种可以吃上肉罐头,另一种会变成肉罐头的区别。
m君见过比L君更谄媚的人。
在做北漂的时候,有位仁兄抢着给公司里的上位者洗脏袜子。
说实话,这人虽是自甘轻贱,不值得别人同情。这件事却真的是让m君在情感上无法接受,甚至生出了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哪里是在给别人在下属,简直是形同侍妾嘛。
什么叫侍妾呢?
在古代所谓侍妾就是奴仆,在大户人家里和狗的地位差不多。
也就是在认识到这一点后,他忽然不再羡慕不夜城里的灯红酒绿了。
那位老总自是从没要求下属给他洗袜子。毕竟血统纯正的奴隶社会已经结束了两千年,就是使唤包衣奴才的满清都快灭亡一百年。这人就算满脑子奴隶主义思想,也是不好明目张胆,拿人当狗奴才使唤的。
但是,他默认了对方奴才般的伺候,且似乎还很享受这种服务带来的感觉,就说明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人在其认知里就是个奴才。
可以想象,一个皇帝要给大臣洗袜子。大臣绝对不会安然享受这天赐的服务,而是会以面对飞来横祸的态度,跪求皇帝收回成命。
就算不是皇帝是大臣,是普通的奴隶主突发奇想,要给奴隶洗袜子。一个奴隶只要脑子没掉进马桶冲掉,也绝对会敬谢不敏,省得主子哪天心情不佳,拉出一长串秋后清单来。
那位公司老总把那人视为自轻自贱的狗奴才,又会把其他下属看做什么呢?
不自贱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