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那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而且他手中的那把怪枪不止一把,而是两把。
更要命的是,看到有人想冲出来拼命,旁边几个男人全部从腰间抽出了那种怪枪。
他们是流氓地痞,怕死这种事真的不寒碜,没必要为了一个死得不能再死的大哥把命丢了。
地上四具尸体还在抽搐,所有人都明智的丢掉了武器,蹲在地上认命了。
收尾的事自然有铁锤带着人负责,雷富贵和老马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老虎,你太冲动了。这种人多少和衙门中人有点联系,现在犯了这么大的事,怕是咱们真的只能坐船跑路了。”
雷虎安慰的拍了拍雷富贵的手:“没那么严重。候老三这种人,就跟牛皮糖一样,只要被沾上了,就有数不清的麻烦等着我们。
与其耗费精力银钱去跟他们慢慢周旋,不如雷霆一击,直接打死打怕他们,至少又少了一个与我们为难的不是。”
老马叹息一声:“话是这么说,但今天这么多人看你出手了,难道你准备将这些人都杀了?这可是二三十人。”
对自家的庄户,几人倒不是很担心,一是他们生死都操于雷家之手,家人也全部住在庄子里,平时也根本没机会出门。
最重要的是,告发主家在那个年代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除非他们想拖自己家人一起倒霉,不然不会做这种蠢事。
雷虎举起自己的手掌,五指张开,让光线从自己手指的缝隙中透过来。
他也知道今天自己确实有点不一样了,自己一个21世纪的人,是从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胆大妄为的?
应该就是上一次枪杀那十名吴家的家丁之后,自己的心态开始有了变化吧?
这是一个没有摄像头,没有DNA,没有犯罪痕迹学,户口登记几近于无的年代。
雷虎摸上了自己腰间的左轮,知道自己的胆量,更来自于自己手中有着远超时代的武器。
正是这一切,放大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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