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两道都开始发力,要找谁,要抓谁?
刘胤不知道,他也很想一探究竟。
但他明白这一定是个大麻烦,能不沾尽量别沾碰。
于是,他装作路人的模样,小心走在街边,悄悄向着自己要找的方位前进。
啪~
直至在这淅淅沥沥的雨声中,骤然响起了一声刺耳枪鸣。
他瞬间停下脚步,猛地一抬头,眼中闪过异色,因为这枪声他很熟悉。
啪~啪~啪~啪~
紧接着又有连续响彻的枪声,令刘胤心中更加确定。
就是那种枪——毛瑟厂的速射型军用手枪!
他在柏鲁士时,军方曾从毛瑟兵工厂购买过一批这样的手枪,下发到军队使用。
但此枪在战场上的表现相当糟糕,因作为手枪却重量过沉,射击时后坐力极大,枪身不易控制,尤其连射状态下精准度缺失,从而遭到士兵们的普遍讨厌。
这种枪他用过一段时间,也觉得不如其他枪支好用,但正因为用过,所以他对此枪颇为熟悉,一听枪声便听出来了!
“在这里,应该叫驳壳枪,匣子炮吧?”记忆中某些影视剧的内容涌现,使他微微一笑。
啪~啪~啪~啪~
刘胤的耳朵动了动,目光瞄向了一个方位。
“快!在那个方向!”
“快跟上!”
街上的青皮流氓们也听到了动静,锁定了方向,呼呼啦一大片地冲向枪声来源处。
刘胤本不想掺和此事,但他却发现自己要找的目标竟然也向着枪声来源处移动,这不由让他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
怎么办?要不要跟过去瞧一瞧?
可是,那不是打架斗殴,也不是冷兵器相搏,那是枪战!是武功再高也会被一枪撂倒的枪战!
别看他有身手,但子弹不长眼,挨上一颗不凉也要跪。
“码的,把枪带上好了。”
咒骂一声,刘胤后悔没把自己的枪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