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歌舞团演员。林洪想不到比他更适合这首《给电影人的情书》的人选了。
“林洪,你真的太有才了,这首歌我太喜欢了,刚刚我只是轻轻哼了一遍,我竟然有些想哭的冲动,真是太好了这歌。”
王波迫不及待的表达对这首歌的喜欢,他一定要唱这首歌,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样经典的好歌溜走。
“波哥喜欢就好,我这边是要给电影做主题曲的,时间太紧了,不知道波哥能不能在明天晚上前录好。”
你喜欢归喜欢,但我的主题曲如果你不能按时交付,那就抱歉了。
“没问题,我今天安排录音棚录歌。但是我也有个要求。”
“波哥你说!”
“林洪,说实话我觉得这首歌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所以我想要买下这首歌的版权。”
歌曲的版权归属有很多种,有些版权在原作者手里,有些在经纪公司,而有些则归属歌手,甚至归属某个电视台和机关单位的都有。现在《给电影人的情书》版权还在林洪手里,他可以选择给王波唱继续保留版权,也可以自己留着不发表,还可以等歌火了卖给第三方。
不过林洪暂时没有开音乐公司的想法,也没有囤积版权的心思。他只想做好电影,歌曲只是他为做电影的工具,而非牟利手段。市场上的钱是赚不完的,只有不断的把自己手里的资源分散出去,换回来其他人手里的资源,这样才能不断把路走宽。用一首歌换个主题曲回来,还能结识圈内大腕,这生意其实是赚的。
“可以,我相信波哥!”
王波没想到林洪会这么干脆,他还想着如果不行就让黄力出面说合或者拿钱砸呢,看来这个年轻导演很有魄力。
“好,那就太好了。这样,目前国内一首歌的版权转让费基本是在十万以内,你这首歌无可挑剔,我给你十万,然后免费让你用来做新电影的主题曲,你看怎么样,如果价钱上你不满意也可以谈。”
十万一首歌这已经很高了,林洪没想到王波直接给了行业内最高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