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这么早上学了?”
“跑步。”
宋嘉木原地高抬腿一下,挥了挥手,朝小区外跑去。
花半里路-锦绣路-安江路,来回大概六公里。
说实话,他并不喜欢跑步,也并非没做运动,空闲的时候,他也经常跟张盛他们打球。
但跑步的意义,在于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听说对持久力也很有帮助。
他承认,在意志力这方面,云疏浅比他优秀,从小学到现在,她当了那么多年班长,因为过于认真的缘故,在一些学生的眼中也是不讨喜的,但她愣是没有改变分毫,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这点还是很让宋嘉木佩服的。
从昨天制订计划开始,宋嘉木就做好了跟惰性做长久抗争的准备,如果连这都坚持不下来,那还有什么自信说要跟她和好。
他想起了童年时整天黏着他的那个小姑娘,她看他时,眼里都是崇拜。
得让云疏浅对他刮目相看才行!
宋嘉木跑步的姿势很帅,刘海颤动,鬓角有汗水,嘴巴微张,喉结清晰,晨跑的男人有种莫名的魅力,不少女孩朝他投来目光。
刚睡醒时的疲劳,在身体血液加速流动之后,也一点点退散,整个人越跑越精神。
可跑步真的很讨厌啊……
跑到锦绣路的时候,已经跑了两公里了,宋嘉木的呼吸开始急促,额头和后背的汗水也开始大量渗出,双腿开始变得沉重。
没有减速,也没有停下,他坚持跑到了安江路。
这边的风景就很不错了,风吹动河边的柳条儿,清晨打扫河面的小船从桥洞下缓缓驶过,时不时有鱼儿在水面上打个浪花,太阳也出来了,温度是暖暖的,照在他的脸上,被汗渍滑过的脸庞,轮廓更清晰了。
已经跑了四公里了,宋嘉木终于停了一下,双手扶着膝盖,半弯腰地大口呼吸空气。
现在的路程已经相当于八百米田径场的五圈了,对于不常跑步的人来说,这可是了不得的数字。
他拿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