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两人找了个馆子,随意的充盈了肚子,随后,手拉手,开始在附近逛街了。
沈秀依旧的带着鸭舌帽和口罩,没法, 如果自己不做点防护措施,这明天的头版,就是他的消息,比如《沈秀的神秘女友曝光,两人在大街上牵手散步,举止亲密。》
刘思思倒是不需要遮掩, 她还没有到这种知名度,而且,说实话,她这会的素颜,只能算是普通级别的美女,本身也不是顶级的五官,不过因为长期的练习芭蕾舞,无形中会有一种清淡的气质环绕,这也是吸引沈秀的一个地方。
两人就这样走着,也是许久没有这么放松的逛街了,在闹市街东瞧西看,走马观花的散步,看到感兴趣的东西,刘思思则会停步细细观察,上手把玩一下。
“喂,这个发箍好看吗?”刘思思这会,正拿起一个摊子上的物品,放在头上作比较,顺带的问沈秀的意见。
“挺好看的,你戴什么都好看。”沈秀对此,则是直接用了万用金句回复, 到不是他敷衍,他确实觉得还可以。
其实,这种问题根本不好回答,在沈秀的观念里,再漂亮的东西,你这个人要是不好看,穿什么都是白瞎。
反之,如果你的外形和颜值都很顶,那哪怕穿的再难看,也没什么,观众只会说衣服丑,不会说人丑。
所以,每当刘思思问他类似的问题的时候,他也只会用类似的回答回复“很好看”“挺不错”“很适合你”“和你的外形很搭”等等通用语句。
“切,你又这么说,每次问你,你都是这种回答, 没劲。”刘思思这, 听完沈秀说的话,有些不满意的瞧了他一眼, 自家的男朋友,又是这样的回答,一点都不新鲜。
沈秀也没有接茬,这种没什么好反驳的,他确实说不出新花样。
一下午的时间过得还挺快,等两人回到住所的时候,已经临近晚上,看着刘思思像是没有回家的打算,沈秀还挺好奇的,不由问道:“你今天还是住我这吗?”
倒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