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是死的,人是活的。
韩博不想带着遗憾甚至歉疚离开贵省,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一次又一次权衡,直到回东萍的当天才下定决心给张副厅长打电话,考虑到涉及到很严肃的人事问题,前天晚上甚至给政法委林书记打电话求情。
领导很帮忙,事情总算有了眉目。
韩博紧攥了下他的胳膊,从段副总队长手中接过一份文件,凑在车灯下面念道:“各市(地区)、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公务员法》施行以来,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地区和部门来函,询问机关事业单位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工作人员如何处理等问题。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按照执行。
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公务员法施行前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在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前被判处缓刑期满、仍安排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经考核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登记为公务员,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
杨勇欣喜若狂,生怕听错,急切地问:“韩局,这是什么文件?”
“组织人事部门今天下发的《关于被判处缓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不是针对你一个人,省里不可能专门为你杨勇下发一份文件。”
韩博放下文件,感叹道:“你这样的情况全省有不少,现在有了公务员法,之前的事总要有个了结。必须承认,党委政府真是最有人情味的雇主,不是给机会给出路,这跟既往不咎没什么区别。”
“谢谢韩局,要不是您帮忙我也没这个机会。”
“别谢我,能重新穿上警服一是要感谢好政策,二要感谢你自己。如果当时破罐子破摔,没主动要求执行后来的一系列任务,现在就不符合‘仍安排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这一先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