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诗曼轻轻的笑着:“你上次来见我,是临时被高凡勤从家里拎出来的吧。我想女孩子肯定都是爱美的,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她微微一顿,侧头朝她笑:“更何况,你是我的代言人。”
白鹿也不自觉的笑出来,她眨眨眼:“所以今天诗曼阿姨打算带我去哪里吃饭呀?”
温诗曼:“本来我想随意点,带你随便逛逛,看上哪家馆子了就吃哪家。我不想搞的太正式了,品牌主理人和代言人那样。”
可临出门前,她意识到了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如果她很认真的打扮了,而她又只是穿着运动装,她们两个人走在一起,就会变得很奇怪。
两个人都会很奇怪。
急急忙忙又换了衣服,简单的化了妆。
总算是没有迟到。
温诗曼:“所以我现在也没想好带你去哪里吃饭。”
白鹿随手指着前方,亮着大大荧光灯招牌的三明治快餐店:“就这家吧。”
温诗曼眉头挑起,缓缓的将车靠边停下:“你确定?”
白鹿点头:“嗯呐!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吃饭,吃什么都很开心。”
温诗曼:“可我们的打扮,跟这里很格格不入哦?”
白鹿:“时尚就是你别管我穿的啥,你也别管我在哪儿,我就这么穿了,我乐意,我就是坠美的妞儿,整条街谁也野不过我!气质拿捏了,那就是时尚的弄潮鹅!”
温诗曼都快乐死了,问她:“那万一气质没拿捏住呢?”
白鹿叹了口气:“那就会变成奇奇怪怪的人。自信!自信!自信!时尚就是自信!”
温诗曼用长长的指甲刮了刮自己的脸颊:“你果然很对我的胃口,选你当代言人,我太明智了。”
白鹿:“我以为是因为我无敌可爱,没人能抵抗得了。”
温诗曼用两只手揉了揉她的脸蛋:“走啦?”
白鹿:“肘!”
两个去参加纽约时尚周的人,就这么坦然又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