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大亮了,所有人都已经起床开始洗漱。
夜枫将头埋在被窝里,还在睡梦之中。
他不停地修改着梦里的结局,始终不愿意醒来。
他梦见自己在孤儿院里,和贾叔一样拿着鞭子,撵着一群呱呱叫的小孩子,朝着阳光的方向自由奔跑。
小伙伴们的衣服被朝霞染成了七彩的颜色,那黑漆漆的背篓,变成了花花绿绿的背包。
阳光格外明媚,让人心花怒放。
他很快就看到一块黑色的伤疤脸,离他眼睛不过一尺远的距离。
“队长,我睡过头了?”
“没有!”队长摇摇头,语气怪怪的,“太阳晒的是你的脸,还没有晒到屁股----这不算过头。”
夜枫揉了揉眼睛,翻身坐了起来。外面的阳光格外刺眼,透着窗户的光柱照在高队长的头发丝上,上面挂满了水珠。
高队长搓了搓头发,“赶紧吃饭,吃完饭干活!”
“怎么了?”夜枫心都提到嗓子眼了,难道昨天晚上的事情,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他心里七上八下的,脑子里仔细想着昨天晚上的每一个细节。疏忽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今天肯定会被高队长发现。这里的规矩,夜枫还不是很清楚。但老马说过,擅自行动是违反纪律的。
高队长脸黑得跟锅底一样,“去收尸,有个大老板死了!”
“哎,贫民窟的人饿死,富人区的人醉生梦死!”高队长提高了声音,朝着进来的两个人发牢骚。
秋歌端着洗脸盆,绕过高队长走到床边来,露出笑脸看着他,“枫哥,你醒了?我都叫你三遍了。”
说完他从身后拿出一个杂粮馒头,丢给夜枫,“怕你没得吃!”
夜枫捏了一下秋歌的胳膊,将馒头塞到嘴里,含糊不清地嘀咕,“你小子怎么变得喜欢说话了?”
高队长开始布置一天的人物,“那啥,今天安排一下,我和秋歌去教授西区111栋别墅,孟班长和夜枫去西区八栋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