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十八岁的姑娘,而且他可以确定,哪怕自己五十八岁,还是会喜欢十八岁姑娘。
咳,好吧,不逗了子。
季晟喜欢身材好的女人,哪怕长相稍微差点,只要身材足够的完美,他基本上也能够接受,这就是他对异性审美。
既然麦当娜六十多岁还喜欢肌肉男,那是不是说明她对男性的审美就是喜欢肌肉膨胀那种?
要真是这样季晟犯难了,毕竟他不是肌肉男,似乎从身体素质方面不具备吸引麦当娜的点。
“你喜欢史泰龙这种?”季晟探查情报问道。
麦当娜抬头看了他一眼,脸色还是有点疲惫,“谁不喜欢史泰龙?”
季晟知道她没听清楚问题,再次说的仔细了一些,“我的意思,你喜欢肌肉爆炸的男人?”
“喜欢呀,比如芝加哥公牛队的皮蓬就挺不错的。”麦当娜随口道。
皮蓬?
季晟记得麦当娜九十年代初和这位NBA传奇球星曾经交往过,不只是和皮蓬交往过,还和罗德曼交往过,芝加哥公牛队的铁三角中,唯独乔丹对麦当娜求而不得。
无论是皮蓬,还是罗德曼,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是运动员,而篮球运动员一般要保持体脂率,肌肉并不会太爆炸。
即,麦当娜虽然是喜欢肌肉男,但并不是那种肌肉特别爆炸的。
季晟仔细回忆了一下,麦当娜谈过那么多男朋友,罗德曼应该是她最喜欢之一。
那么罗德曼为何会获得麦当娜的青睐?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麦当娜喜欢罗德曼绝对不是因为对方是NBA球星能增加自身曝光率,因为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麦当娜完全可以选择成就更高的乔丹。
要知道乔丹最巅峰时候的影响力可是能撼动漂亮国经济的。
罗德曼和皮蓬相比乔丹,咖位小了不少,想象一下,麦当娜和乔丹交往,娱乐圈和体育圈首屈一指的人物走到一起,热度想想就可怕。
事实上麦当娜和罗德曼能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