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工作。
秦暮和席倚云的第一次见面,也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
秦暮穿着一身青蓝棉麻的裙子,在警局的大厅的椅子上坐着。
虽然有警察劝她不用总是来,一旦有消息他们会通知她,但秦暮还是会时不时的来坐着,那些人那就随她去了。
秦暮当然不是来这个白坐着的,前期她是为了在李锐这里刷脸,让李锐相信她的话,后来就是看着李锐的动态,有时候光是看着李锐因为案子没有头绪焦头烂额,她那天都会多吃半碗饭。
那是爆炸案发生的第二天,秦暮看着站在李锐身边的女alpha。
她好看的不像个警察,可当她的眼神望过来触及到秦暮的身上的时候,秦暮莫名有了一种危机感。
或许那是动物遇见天敌的直觉,在那匆匆一眼对视里,秦暮便感觉到自己的计划很可能会被打乱。
事实证明,秦暮的预感是对的。
席倚云重新勘察了混混的家,因为混混是被勒死的,并没有见血,房屋没有任何不对劲,警察也不能确定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但席倚云在仔细勘察过后,找到了这里就是第一现场的证据,还原了现场和凶手作案手法。
证据是房间里的方桌下面被摩擦过的痕迹,以及细微的残余的麻绳碎屑。
混混不是被人一下勒死的,而是缓慢的反复的在窒息的过程中来回被折磨,绳子是被绑在方桌下端,只要凶手收紧绳子,便能够借助拉力将混混脖子上的绳子收紧,从而将人勒死。
于是她提出了两种假设,假设一,凶手的力度不够大,所以需要借助这种手法杀人,而不是自己用力度将人勒死,从而也延伸出另一种推论,混混死之前应该是失去了反抗能力,否则按照一个成年beta的能力,没理由挣脱不了,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体表无外伤,应该有药物作用介入。
从而可以推算,凶手应该是个力气比较小的beta,又或者说,是个omega。
假设二是可以和假设一并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