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被热水烫到,孟听枝起初没在意,第二天早上洗漱才发现到食指指节旁起了一个小水泡。
也没重视,她擦干净脸,去房间拿针挑破水泡,撕掉皮,用纸巾随便擦擦就没管了。
隔天发炎,小伤处扩大了一圈。
还是阮美云看见了,催她去医院弄点药膏涂涂,女孩子手上万一留个疤多难看?
还是留了。
硬痂掉落,那一块都是病态的灰色,从工作室出来,她低头用手指按着,不痛不痒,但挺难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褪色。
“孟小姐。”
孟听枝闻声抬头,马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商务轿车,后车门打开,贺孝峥走了下来。
孟听枝之前见他多次,无论在什么场合下,这男人身上都不缺一股深沉莫测、日进斗金的精英气质。
如今金丝边眼镜摘了,他那双无波无澜的眼睛仿佛也失去了距离感,穿一件浅灰色略修身高领薄衫,宽肩薄背,整个人显得格外清癯。
“贺先生。”
从薛妙去世后,孟听枝已经有大半年时间没见贺孝峥,这人变化实在是大。
贺孝峥走上前,声音温和:“孟小姐,今天来找你,是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即使如今贺孝峥已经从程家退出来,依旧不见落魄气质,只是人憔悴些罢了。
车子最后会开进这么老的小区,孟听枝暗暗纳闷,但她从车窗外器械老旧的活动中心移开目光,也没有问任何问题。
倒是贺孝峥洞察敏锐。
目光扫过孟听枝一身樱草色的旗袍,松散盘发转过来,露出女孩清柔的侧脸线条,恍然间真有那么几分像她淡妆。
贺孝峥不动声色敛去眼底的情绪。
“我妈喜欢热闹,青烟冷火的房子她住不惯。”
贺孝峥看着车外,“听到隔壁夫妻吵架,闻到别人家的饭菜香,晚上下楼,看到一堆半大孩子疯跑,她喜欢这个。”
小区很旧,但的确热闹,甚至门口就有菜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