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们四处流浪,它们总会把补刀的猎物送来我的面前,虽然我平日里并不会吃东西。
但对这种温暖的行为,于我而言某种意义上还是很感动。
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已经过去,我依旧衣衫褴褛的和狗儿子们漫步在丛林、原野,所到之处不管多么凶猛的生物。
都匆忙避让逃窜。
毕竟它们只是智商低,不是没脑子。
这些凶猛的大型动物都很清楚。
这群野犬有只奇怪的狗王——他身体毛发稀疏,只靠两足行走。
没有尖牙利爪。
但却强大的无法想象。
是的,这些大型猛兽骨子里感到颤栗的奇异生物。
正是我。
我就是狗王。
但实际上就算没有我,它们也无法与整个狗群较量。
三只狗一起上或许老虎、狗熊、野猪并不惧怕。
但十只呢?五十只呢?
一百只呢?上千只呢?
不管你是什么动物,都会被啃的只剩下渣渣,虽然狗儿子们也不会去招惹那些凶猛的大家伙,但这并不意味着。
它们,可以将我们当做捕食对象。
我们四处奔波,时间一天天推移。
还有三天就是和沈蒹葭见面的时间,我把狗儿子们留在了大陆上,而我独自前往了那个寂寥的岛屿。
不对,那里并不寂寥。
因为沈蒹葭在这里。
还有三天,就是我和她见面的时间,这让心情莫名其妙的愉悦了很多。
在落日的余晖下,我很快便回到了岛屿。
那座爬满青藤的别墅显得古朴无比,但令我感到惊讶的却还有另外一件事,那就是这座热带雨林岛屿上的猩猩。
此刻居然全部离开了这里。
只留下少数的几只守护着沈蒹葭。
对此,我抱以理解。
离开是因为要生存;要去开拓。
但留下几只。
意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