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时光永远是飞快的,当闹铃声响起的时候,罗素这才从电脑前抬起了头,双眼缓缓的闭上,沉静了好一会儿。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想到,一个人一夜之间能学多少东西,能有多强悍。
罗素手指轻轻隔空一点,远处的闹铃瞬间停顿,双臂一伸,各种衣物自动穿上了他的身上。
诡器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要用来打打杀杀呢?
他径直来到车库,开上车朝着自己跟师兄陈亦约定的老地方而去,一个小酒馆。
一路上顺畅无堵,虽然现在已经人口众多,可基础设施已经到达了顶点,城市规划极其的完美,堵车早就退出了时代。
而令人诧异的是,反重力虽然被研制出来了,却没有进入千家万户,或许有什么忌讳。
罗素也不明白,虽然他是作者,但他对现实世界并没有写太多,防止至高神河蟹之神一巴掌拍下来,他着重描写的是异世界。
后期主角进入星际时代,地球被定义为刚刚接触宇宙的智慧型低级文明。
至于低级到什么程度?
罗素也不知道,他只能小心翼翼的隐藏着自己,因为人类总喜欢把科技点点到武器上。
虽然对付不了诡,但是对付人,那可是轻而易举的。
尤其是他现在只掌握了一枚诡器,但时间有限,距离有限,操控能力有限,很容易就会出问题。
就在这时,罗素的手机忽然亮了一下,他一低头,发现自己的v信来了一条提示,不是别人,正是林幼楚的。
“我答应了”
经过一夜的艰难的抉择,林幼楚最终选择向这个外星人渣妥协,牺牲自我,用来拯救整个世界,这不是每个主角该做的吗?
罗素仅是瞥了一眼,便不去理会,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这还要感谢现在发达的娱乐业,无时不刻的不在洗脑,刻画着强大的英雄主义。
尤其是对这种年轻人而言,刚刚步入社会,还没有见识过集体的力量,还没有见过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