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差别,他们虽然有例钱,也就是零花钱,但是都不多。
再者说了,初唐时期还是个钱物混杂的时代,汉武帝刘彻发行的五铢钱虽然还在这个时代沿用,但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统治力。
初唐时期是属于钱帛混用的时代,铜钱仍然有用,但远不及丝绸和绢帛稳定。
也就是说,丝绸和绢帛在这个时代其实就是货币。
至于金银?对不起,这和明清时候可不一样,贵金属的量并不多,几乎很少有人会用金银当货币。
当然了,它们还是有货币的能力的,只不过因为价值太高了并不是很方便。
这就好比你出去拿着一张一百块的去买个两毛钱的泡泡糖,人家常用的都是一毛两毛的,怎么给你找零?
是给你几车布帛?还是给你几百斤的铜钱?
这还是官方的,寻常百姓用得更多的还是以物易物的方式。
家里缺布做衣服了,拿点儿粮食出去换点布;孩子要成亲了,牵头羊出去置办点用品。
所以说,没有哪个世家子弟会在出门的时候带上很多的钱,因为实在是不方便。
“嘿!小叔叔,兔子烤好了!”
正想着呢,程处默的声音响了起来。
“来,云志,这个给你!”程处默撕下了一只兔子腿,递到了姜云志面前。
也没有推辞,姜云志接过来之后就啃了两口。
没有用香料,只用了盐调味,而且还是粗盐,味道一般,但这已经算是不错了。
毕竟寻常人家就算是盐都没有,更多的还是醋布之类的东西。
“一会儿去哪儿啊?”长孙无逸啃着另一只兔后腿,弄的满脸都是油。
“云志今天才刚来,我们就在附近转一转吧?我带了家里的护卫,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程处默给了个建议,但听得姜云志是云里雾里的。
“危险?会有什么危险?”
“你不知道这里是哪儿?”长孙无逸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