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早上,戴安娜和她爸妈的签证一办理下来,我替他们把机票买好,并且去到他们家,打算送他们去机场。
但是,我们的车刚启动,就被突然驶来的两辆车给拦住了去路。
那两辆车上,下来了将近十个人,而且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戴安娜告诉我,这些人就是之前伤害她的那帮畜牲,而带队的那个手臂上纹着蜘蛛的男子,便是丹城警务处总负责人的儿子,考恩。”
陈一炮说到这里,再次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大卫先生。
大卫先生的眸光稍微躲闪了一下,但也还算比较镇定。
陈一炮停顿了一小会儿,收回目光,继续开口道:
“因为瑞国是可以合法持枪的,所以我拿出了藏在车里的手枪,悄悄的放在裤兜中,以备不时之需。
当时,戴安娜的情绪很慌张,坐在副驾驶上不敢动,也不敢说话,浑身都在发抖。
而那帮畜牲,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人性,直接上来就把戴安娜从车上拖了下去!
我见状,赶紧下车制止,准备将戴安娜带回来。
但他们人多势众,我一下车,就被他们摁在地上拳打脚踢!
就连戴安娜的父母,也被从车上拖了下来。
戴安娜无助的哀求着他们,恳求他们能放过她的爸妈和我,她愿意跟他们走。
但是他们并就没有打算放过我们,甚至直接从车上拿出了棒球棍,扬言说准备打断我们的脚,这样我们就不会跑出国了!
我知道,如果这时候我再不反抗,再不自卫,我们很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我可以承受断脚的剧痛,但戴安娜的父母,一大把年纪了,搞不好可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于是我拼命从裤兜中,把手枪掏了出来,射向了他们!
一枪没有打死的,我就捡起棒球棍去砸他们的头……
将他们全部都杀光以后,我坚持把戴安娜他们一家三口送上了飞机,然后自己来到了警务处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