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扎路恭准确的把握了王忠嗣的行踪,两军再一次与大非川相遇。
王难得本以为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奇袭,却不想让贼人抓了现行,忍不住破口大骂:“这孙子居然先一步跑到我们前面去了,当真可恶!”
王忠嗣却不以为意的道:“不足为怪,吃了那么多次教训,我们想要再次功成,哪有那么容易?”说着问向面前的探马,“对方有多少人?”
探马抱拳回道:“有三千之数!”
王忠嗣看了一眼四周,高举着手中的方天画戟道:“咱们没有空手而归的习惯,你们是我的亲卫,对面是达扎路恭的亲卫,就让我们亲卫对亲卫。看一看是吐蕃小儿的兵卒厉害,还是我唐王朝的百战劲旅更胜一筹。”
王忠嗣向来不惧战,反而喜欢身先士卒。
这方面他从来不甘于人后。
王忠嗣身着显眼的白袍,骑着引人瞩目的红马,银色的方天画戟遥指前方:身为三军之首,戟尖所指之处,就是就是全军行动的方向!
尘土被彼此急促翻动的马蹄从大地掀起,形成一片遮天蔽日的黄雾,
面对唐军勇猛无措的袭来,达扎路恭也不胆怯的下达了突击的命令。
两支亲卫队凶悍的交织在了一起。
随着兵刃碰撞的声音响起,鲜血飙射,尸体从马背上落在地下,无情的被战马踏成了肉泥。
王忠嗣更是如一道红白相间的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
这一接触,王忠嗣立刻就察觉前面的敌人与往日交手的吐蕃兵有很多不同。
以往的他接触的吐蕃军大有游牧民族的脾性,单兵作战能力强大,但是群战能力不强,各自为战,对上精于合击的唐军,往往会吃大亏。
但是此刻王忠嗣发现,面前的这支吐蕃军攻击时,极有章法,并不是原来的一拥而上,靠硬实力取胜。
四条铁枪一齐刺过来,王忠嗣大吼一声,方天戟纵横飞舞,转瞬之间,那四骑连人带马倒在地下,被他抛在了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