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立时重合在一起。他在一瞬间便确定了是他。确认无疑。
他长到这把年纪,见过这么多的人,从来不会轻易认错谁。每个人能混到出人头地,都少不了一身过人的本事。他过人的本事,就是识人。过目不忘。
他甚至在一瞬间开始了自我责难,觉得自己不该这样情敌,不该在一开始没认出他来。
并且又开始了复盘——一早,他就知道,关墨谷是他要的女人,可他还是跟他抢了,从他的手上硬生生的抢过去了。就好比自己花费了半天心血终于煮熟了一只鸭子,他过来,一把捞走了。
可不是,要不是他,关墨谷在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就被拉上了他的车,随便他怎么摆布了。
最后,不就是钱嘛,她觉得一个月一万块钱太少,还可以谈不是,他总不是个小气的。
他又想起第二次,两个人去他的工厂里暗访,给他带来了多大的困扰。他想不通一个男人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妞就做这样的事儿,就要和他作对。他可从来没有因为女人就对哪个男人这么恶毒过。
还想起了第三次,他和他的女人墨澄玉炒作绯闻,瞧瞧,这是人干的事儿嘛,他抢了他一个女人还不够,还要抢第二个。
他惆怅了,总觉得自己吃亏了,并且不甘心就这样吃个哑巴亏,吃了哑巴亏,还这样轻易的,就了人笑脸,给了人方便。
惆怅中,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又忽然恍悟了。他不止是惆怅,还有不甘心。
他不甘心自己看中的女人就这样被人抢走了。他想着傅明朗对女人的种种在意,瞬间也忘记了初见她时,感觉到的平淡、寡味。甚至觉得,这姑娘实在是清纯可爱。
什么平淡,什么寡味,那是一张纯洁的、没被任何人玷污过的白纸啊!
也是因此,所以才被傅明朗那样看重,也是因被傅明朗看重,所以才更添了几分珍贵可爱。
有人抢的东西,总是好东西。他玩味着手里的空酒杯,忽然就产生了想要与他抢一抢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