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有“员外”,这是因武后要以禄位收拾人心,所取的人太多,没有这许多官缺可给他做的缘故。但是到后来,此风便相沿下去,于是有所谓检校〈近乎加衔〉、摄〈代理〉、判〈以大官兼小官〉、知〈兼任〉等,到宋朝,便专用差遣治事)。这种官制,看似错杂不整齐,却也有切于事实的好处。到神宗,才参照唐六典,改正官制。命“省、台、寺、监,各还所职”,是为元丰的新官制。元丰新官制,大抵以唐为法。然而唐朝的官制,本有两件不可行之处:其一相职分属三省,各不相涉,是事实上办不到的(所以唐朝从设政事堂以后,也不啻合三省为一)。其二则六部九卿等官,本来互相重复,其中就总有闲曹。所以元丰改正官制之后,仍不能不随事变迁。宰相不但不能三省分立,南渡以后,反多兼了一个枢密院(宋初宰相,本称同平章事,另有参知政事,做他的副官。元丰新官制,仍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为相职。但因官高,实际不除人。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之职〈这时候,三司的事情,都已归户部〉。枢密所管杂事,亦都还给兵部,专以本兵为务。枢密和兵部的关系,倒像现在参谋部和海陆军部的关系。南渡以后,以左右仆射为丞相,改两省侍郎为参知政事。旋又径改左右仆射之名为丞相,而删去三省长官虚称。则仍回复到宋初的样子,和唐朝的制度绝不相同了。而南渡以后,又时时发生所谓御营使、国用使等名目,往往以宰相兼之。则又和唐中叶以后发生什么三司枢密等机关的情形相像。枢密院,南渡以后,每逢用兵,就用宰相兼。从开禧以后,遂为永制。总而言之,唐朝的官制,沿袭于隋。隋朝的官制,只是把南北朝的官制来整齐一整齐。从唐中叶以后,久已不切于事实了。所以虽有人要墨守他,而在事实上,到底不能成功)。六部属官,除户工二部外,南渡以后,尚有并省;九卿就更不必说了。
外官则取中央集权主义。宋初,召诸藩镇入京师,各赐以第;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为权知军州事(“军”字指兵,“州”字指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