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之制也。武王伐纣,三分有二,八百诸侯,则殷末诸侯千二百也,至周公制礼之后,准王制,千七百七十三国,而言周千八百者,举其全数(《王制正义》)。他这一驳,也因为要牵合《周礼》之故:
《王制》: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闲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朌;其余以禄士,以为闲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周官·职方氏》: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郑注》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以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得十一有奇,云七伯者,字之误也)。
郑玄注《王制》,说:“禹承尧舜……诸侯之地,有方百里,有方七十里,有方五十里……”既然说是万国,则“要服之内,地方七千里,乃能容之(《正义》引郑注《皋陶谟》‘州十有二师’道:‘……犹用要服之内为九州,州立十二人为诸侯师;盖百国一师,则州十有二师,则每州千二百国也。八州九千六百国,其余四百国在畿内’)。夏末既衰,夷狄内侵,诸侯相并,土地减,国数少;殷汤承之,更制中国方三千里之界,亦分为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国焉。周公复唐虞之旧域,分其五服为九;其要服之内,亦方七千里;而因殷诸侯之数,广其土,增其爵耳”。
这许多数字,一味望空打官司,决无解决之理。要解决它,只有两法:其一,咱们本想靠里数来考见疆域的,现在反要有一个大略的疆域,来考核它的数字,谁对谁不对。其二,就是根据当时所有的国数,来评判他们的说法。然而古代的疆域,就靠得住的大略,也不容易说出来。他们辩论的方法,有一种,说《汉书·地理志》,“所言山川,不出《禹贡》之域”。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