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其新异的程度可以不同。例如14世纪欧洲人之应用罗盘针于航海,此事对于人类史而言的新异程度远不如其对于欧洲史而言的新异程度。第四,“新异性”乃是相对于我们的历史知识而言。也许有的史事本来的新异程度很低,但它的先例的存在为我们所不知。因而在我们看来,它的新异程度是很高的。所以我们对于史事的“新异性”的见解随着我们的历史知识的进步而改变。第五,历史不是一盘散沙,众史事不是分立无连的;我们不仅要注意单件的史事,并且要注意众史事所构成的全体;我们写一个民族的历史的时候,不仅要注意社会之局部的新异,并且要注意社会之全部的新异;我们不仅要注意新异程度的高下,并且要注意新异范围的大小。“新异性”不仅有深浓的度量(IntensiveMagnitude),并且有“广袤的度量”(ExtensiveMagnitude)。设如有两项历史的实在,其新异性之“深浓的度量”可相颉颃,而“广袤的度量”相悬殊,则“广袤的度量”大者比小者更为重要。我们的理想是要显出全社会的变化所经诸阶段和每一阶段之新异的面貌和新异的精神。
假如我们的历史兴趣完全是根于对过去的好奇心,那么,“新异性的标准”也就够了。但事实上我们的历史兴趣不仅发自对过去的好奇心,所以我们还有别的标准。
第二种标准可以叫作“实效的标准”(StandardofPracticalEffect)。这个名词不很妥当,姑且用之。史事所直接牵涉和间接影响于人群的苦乐者有大小之不同。按照这标准,史事之直接牵涉和间接影响于人群的苦乐愈大,则愈重要。我们之所以有这标准,因为我们的天性使得我们不仅关切于现在人群的苦乐,并且关切于过去人群的苦乐。我们不能设想今后史家会放弃这标准。
第三种标准可以叫作“文化价值的标准”(StandardofCulturalValues)。所谓文化价值即是真与美的价值。按照这标准,文化价值愈高的事物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