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想跟他说一声抱歉。”
“有的人觉得,如果一个人可以直接对动物做出很残忍的事情,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可以用语言来攻击他呢?”
他说:“当初他做出这样的行为以后,就已经是错了,既然他都错了,为什么我们还要跟着他一起错呢。”
“你说的这个错是指什么?”
“他攻击了动物,而我们攻击他。”
“攻击的背后是什么呢?”
“是在发泄,发泄当时愤怒的感情。”他说。
片子播出后,有人给老范留言说:“踩猫拍猫的人不见你谴责,倒让正义的人道起歉来了,这是什么逻辑?”
有天翻书,看到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说:“嘲笑、轻蔑、愤怒、报复……这些情绪,都与恨有关或者含有因恨而起的成分,不能成为善。”
初做记者,我有过一个习惯,问那些被指证的人:“你不对这件事感到抱歉吗?你要不要对着镜头对当事人表达一下?”总觉得这样才能收场。袁总有一次批评我:“媒体不能介入,只能在对方有需求时提供平台。”这个界限细如一线,但决不能迈过。
有次采访一位老人。十六年前他是校长,被人勒索,未答应条件,对方强迫未成年少女诬陷校长嫖娼,并作伪证,校长上访十六年,才得以脱罪。
当年的少女已经是母亲,在我们镜头前面掉泪后悔,向校长道歉。
校长并不接受:“这么多年,你只需要写封信来就可以了,为什么不呢?”
办这个案件的是一个当年二十出头的警察,冷淡地说工作太忙,没空考虑此事。
老校长长叹一声:“原谅他吧,原谅他吧……他跟我三小子一样大,不要处分他,我尝过处分,那个滋味不好受。”
诬陷者现在是一个整天坐在门口太阳地里的老人,六十四岁了,脑血栓,满脸的斑,已经很难走路,也不会讲话了,但能听懂我说什么,拿棍子在地上划。
我拿张照片给他看:“你能帮我回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