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个半口然后便慢慢品味着其中味道,红薯粉吸收了肉汁,Q弹有嚼劲。肥肉经过腌制后是肥而不腻,就着粉条菘菜是刚刚好。
“唔,的确是珍馐美味。”
“好吃就行。”
卓草笑着又夹了两筷子,“额是这么想的,以后稚生每日也大概这伙食。每日一荤两素,小苏便与稚生共食。”
“一荤两素?以稚生的束脩?”
束脩是必不可少的,这几日已有人家送了过来。都是邻里邻居,卓草已是足够照顾他们,他们可不能不懂规矩。换别的乡亭看看?有哪个乡啬夫愿意自掏腰包,教他们这些苦哈哈的娃娃读书写字?
他们皆是无姓无氏,只有个贱名,这辈子都只能在地里头干活。除非他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上战场搏个军功,或者抓捕盗贼之类的。
“稚生这点束脩就算了,哪负担的起。我自掏腰包就好,反正大概伙食就这样。不定量,吃饱为止,不能浪费。小苏,你觉得如何?”
“这……”扶苏顿时面露难色,“寻常黔首,能承担起这份束脩?”
吃的这么好,黔首哪来的钱?
“没啊,我自己掏。”
“……”
扶苏傻眼了,卓草这么大方?
卓草有钱,他自是知道的。他在咸阳也认识很多富裕的商贾,全都是小气的很锱铢必较。别说修建学堂,让他们捐点粮食都和要他们的命似的。秦人讨厌商贾,不是无缘由的。
“如此甚好!卓君有此想法,某佩服!”
扶苏起身作揖,肃然起敬。本来他真有些瞧不上卓草,可听他这么大方顿时心生敬畏。不管卓草身份如何,有这么心意在便很难的。这要传出去,他可真的是出名咧。
李斯是欲言又止,摇头叹息。商君讲究驭民五术,百姓越愚钝就越好控制。卓草启发民智,反倒是不利于统治。当然,这事儿也得分两面来看,为秦国提供官吏人才也是真的。
“李公,吾现在日子也不好过。这两次多亏李公,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