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到我被胡建国胖揍了一顿。
现在想想,其实也是会有一些波动的。不过更多的是感慨,因为再相遇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了。
自从那次打架之后,我便退出了学校的宣传部,因为真的丢不起那人。
宋词了和胡建国因为打架,各自都被记了大过;而我作为“受害者”,则是享受了半个月的假期。
其实我的伤都是皮外伤,贴一些活血化瘀的膏药也就行了。
但是我还不容易有了空闲,自然乐得其闲,成天泡在师父家,发了疯一般练拳。
很简单,我不想下一次,还这么丢人!
师父发现我的异常之后,他便询问我情由。
起初我还不肯把丢人的事情抖出来,后来实在是师父追问的紧,这才一五一十的把事情叙述了一遍。
出乎意料之外的是,师父并没有责骂我,而是给我说了一个事情。
我现在把这个事情转述给大家,希望大家也能引以为戒。
师父说道:“我以前在金陵见过一个年轻人,很有朝气,但是身上有股霸横的气势,跟着你师伯学了些拳脚,便觉得自己不可一世。等我再见着他的时候,嘿嘿,你猜猜怎么了?”
“怎么了?”
“怎么了?他瘸着一条腿在给别人的厂子做保安!”
“啊?”
我不是说当保安怎么了,我自己其实也做过保安。现在这种社会,练武的人,无外乎保镖、保安、B道、打野拳之类的营生而已。
师父说道:“有一天晚上,他们厂子里来了三个贼。他自恃有些功夫,就追了出去。结果被人一刀扎透了腿筋,虽然是接了回来,从此以后,却失去了一条腿!”
闻言我沉默了下来。
我不明白师父的意思,学武不应该是仗义执言,抱打不平吗?
师父似乎知道我的心思,他接着说道:“你知道什么最可怕吗?”
我摇摇头。
“不会武术的人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