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辅见他不再紧紧握住刀柄,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他又向前走了两步,问彻里吉道:“按照大汉制度,‘护羌校尉,皆持节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那么下面,我这个护羌司马,是不是可以和彻里吉头领谈一谈了?”
氐池种羌的不稳定,正是因为这些事,彻里吉毫无异议。
羌人烧戈杀了和他妻子有奸情的氐池县书佐,而氐池县长又杀死了烧戈,继而因为言语过激将羌人逼反。通奸、误杀、反叛,对于一般的官吏来说,单个很容易判定,可三件案子混杂在一起,就变得复杂起来。
不过,窦辅在来的路上就在默默梳理过,这时心中早有对策,显得不慌不忙。
“通奸一案,罪犯为氐池县书佐某,及氐池种羌女子某。氐池书佐某,已被氐池种羌女子某的丈夫烧戈杀死,氐池种羌女子某现在何处?”窦辅环视了一圈,没有看到通奸羌女的身影。
彻里吉也不知道,他转过头去,看向身后的羌人青壮,复述了窦辅的问题。他身旁的一个羌人听后,站出来回答道:“烧戈的妻子,多半是被熊拖走吃掉了。小人在山里的时候,只见到她平日所穿衣服的碎片,旁边还有熊的脚印。”
窦辅点点头,做出了判决:“通奸男女都已经死去,算作抵罪,通奸案由此销案。”东卜和彻里吉都认同了窦辅的判决。氐池县长自知己方理亏,也没有争辩。
“其次,‘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在这点上,汉、羌同理。烧戈妻子与外人通奸,是为复仇根本。本官认为此案中烧戈无罪,‘杀人案’不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