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临曦的生活被太多的事情填满,这个小小的遗憾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变得模糊黯淡。
他几乎快要忘记了这个夏天,曾经将汽水喷在他的裤子上的小孩。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的戏剧性,夏日最严酷的烈阳落在m洲时,郑临曦再一次见到了孟声声。
她整张小脸灰扑扑的,蜷缩在农场主的马厩旁,正眼巴巴地看着街道对岸正在卖炊饼的商贩。
烈日如火,照在她的脸上,带着叫人觉得不忍的皲裂。
因为缺水和暴晒,她的脸已经裂开了,惨不忍睹。
那时的郑临曦刚刚在郊外的刑场开枪打死了两个叛徒,一身戾气,狭长的凤眸凉柔,耳上的红色耳钉颜色猩红。
他一身杀戮,叫人只是看一眼,都觉得畏惧。
克里昂家族的人,倘若做了别的家族的走狗,最终必定难逃死亡这一个唯一的结局。
他杀人的时候喜欢用消音手枪,枪法很准。
子弹穿过叛徒的太阳穴,脑浆和血液飞溅。
只有这样残忍的场面,才能让那些蠢蠢欲动的人稍微收敛。
看见孟声声的前一刻,郑临曦在想,回去要怎么处置剩下的几个未遂的叛徒。
而看见孟声声的那一刻,这些念头都会抛诸脑后。
防弹汽车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停下来,众人都知道那汽车上的徽章是谁的专属,不约而同地走远一些。
只有孟声声,她实在太热太饿了,从李继强那里逃出来以后,整整半个月,她没有好好的吃过一顿饭,甚至饿极的时候,什东西都敢往嘴里放。
她看见锃亮的皮鞋出现在她的面前,还没回过神。
直到郑临曦蹲下身,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
他身上有盛夏微风的清凉香气,驱散了沉闷的燥热。
孟声声听见他笑,声音轻轻的,带着笑意:“上次忘记问了,你叫什么名字?”
孟声声勉强睁开眼,看了他一眼。
眼前的男人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