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很温和:“除了林暮棉,所有人都出去。”
被点名的林暮棉瞪着那双水汪汪的,漂亮到极点的眼睛,错愕的看着他。
那时的秦岚章还被唤作秦先生,风华正茂的年纪,要风得风。
林暮棉应该是很想离开的,可却还是忍气吞声的留了下来。
她贴着墙站着,看着他的眼神惊慌得像麋鹿。
秦岚章想豢养这只麋鹿。
他指骨敲了敲桌子,嗓音淡而轻:“过来,给我倒酒。”
小姑娘不情不愿地过去了。
她的表情实在是好生动,好可爱。
秦岚章心痒到不行。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这样的感觉叫一见钟情。他早在在舞台上看到她的那一眼,就一见钟情了。
原本是想循序渐进的男人,在那一刻也失了分寸,直白的问她:“想当明星吗?”
林暮棉眼睛瞪得圆圆的,手中的酒溢出了酒杯。
她说:“秦先生,我的资质不好,唱歌跳舞都不行,当不了明星。”
秦岚没说话,任由那酒液在桌上蔓延开。
林暮棉反应过来去擦,他已经走到了她的身后。
他弯腰,单手压着她两只手腕,声音沙哑:“来我身边,我捧红你。”
声音带着笑意,势在必得。
秦岚章不觉得林暮棉会拒绝。
可是小姑娘在他身下拼命挣扎,手腕和玻璃桌面蹭出一片红。
她的力气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蚍蜉撼树,几乎没有一丝丝撼动。
林暮棉因为慌乱,声音染上了哭腔:“秦先生,不可以,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秦岚章觉得很可笑,可笑之余,又有说不清但不明的怒气涌上心头。
“男朋友?”他轻轻摩挲她泛红的手腕,语气晦暗:“什么程度的男朋友,上床了?”
这么隐私的事,被他这么轻描淡写的说出来。
林暮棉又气又羞,不肯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