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薇的脚很小巧,白白净净的,脚心透着红润,指甲上还涂着红色指甲油。
“有知觉吗?”
沈牧一手握着童薇的白嫩小脚,一手捏了捏她的大脚趾。
“有!”童薇五颗精致小脚趾可爱的扣紧,跟着又小声道:“有点疼。”
沈牧点点头,双手握住童薇的脚,一边按摩一边道:“那还行,真要没知觉,那你以后可能就得拄拐杖了。”
“这么严重?”童薇瞪大眼睛。
“你以为呢,零下三十度,别说冻截肢,冻死人都是分分钟的事。”
童薇不再说话,咬着下嘴唇,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一脸认真,给她按摩的沈牧。
恍然间,感觉心里甜滋滋的。
在现实世界的时候,总听说什么男人认真的时候最帅,偏偏她一点感觉都没有,身边也不是没有勤奋的男性,但她就是g不到那种认真的帅气。
然而此刻,童薇算是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
不是认真的男人很帅,而自己喜欢的男人,认真的时候才帅。
“你是第一个碰过我脚的男人。”童薇漂亮的眸子中柔情似水,心跳也在不知不觉间快了几分。
尽管才认识三天,但那又怎样呢。
三天是很短,但三天同样可以很长,三天里,她们共患难同甘苦,经历了绝望,努力携手奔向希望。
又有多少人有过这种经历?
又有哪个男人会在没过膝盖的大雪中背着她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又有哪个男人愿意这么体贴的给她按脚?
嗯,后一个可能真的会有很多人愿意,不过童薇选择视而不见,反正她就觉得,只有沈牧愿意为她这样做。
“你爸没碰过你脚?”沈牧一脸认真的反驳。
童薇:“……”
“噗!”
盖尔加朵低着头,右手攥着拳头抵着嘴,抖着肩膀嗤嗤的笑,太可乐了这也。
“那不一样。”童薇深吸一口气,先瞪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