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他还曾因为“无业游荡罪”被逮捕入狱,坐了几个月的牢。
这样颠沛的生活,让他练就了一身浑胆。
少年的他就是个小流氓,偷窃,打架,甚至还烧毁过别人船只。
但是他这个人吧,又特别爱读书,即便是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也读了大量的著作,据说他九岁的时候就已经熟读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罕伯拉》。
如果抛开他所做的那些混账事,把他放在任何时代,都是人人赞颂的少年天才。
更为传奇的是,这家伙性子跳脱,他曾经靠偷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为生,但是后来又跑去做了巡警反过来追捕偷蚝贼。
他最终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杰克·伦敦一辈子也没有活成别人眼中的伟岸君子,四十年的短暂人生中,他经历了很多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东西,黑暗的,壮阔的。
也是这样的人生经历,才使得他的作品往往能让人感受到对生命本身的崇拜,以及对生命、生存的意义追求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
张重想到杰克·伦敦的时候,也会不自然地想到摇滚。
有时候看到某些歌手向别人兜售自己所谓的自由和愤怒时,张重都会莞尔一笑,他们口中的自由和愤怒不过是无可奈何的呻吟罢了。
真正的摇滚,应该像杰克伦敦的作品那样,有着狄奥尼宏斯一样的自由与激情的结合体,迸发出生命最原始的呼唤——顽强的生存。
说杰克·伦敦有争议的地方,指的不是这些小打小闹。
他早期受到进化论以及尼采的个人主义和种族主义影响,对黄种人一直不太看得惯。
他曾发表过《黄祸》等文章表达过对中国扩张后果的忧虑,还说过中国会颠覆西方世界,算是早期的*****。
后来在《史无前例的入侵》小说中,还提出过通过生物战防止中国崛起。
在那个时代,杰克伦敦这样的想法并不少见,能够说得上是时代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