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弗莱克是个科幻老书迷,看过的科幻小说不计其数,其中关于宇宙之浩瀚的描述当然也有很多,但是这一次的感触却特别深。
他细想了一下,感觉是因为这一次带上了海球。
他们赖以生存的星球,在他们出生的时候,这就是他们的整个世界,而现在人们带着海球在宇宙中流浪,有一种无根浮萍任风吹雨打的无依无靠之感。
当木星缓缓升起,他们的星球像个弱小的孩子一样,他们连唯一的依靠都变得如此渺小。
不过也是因为看过太过科幻小说,所以阿弗莱克冷静下来之后,又觉得带着海球流浪这个思路虽然很悲怆,但是却有点不符合常理。
既然是要逃,那为什么不轻装上阵,非要带着如此笨重的海球?
正如小说一开始的飞船派和海球派的争论中所说,时间来不及的,海球来不及加速到足够快,飞到足够远,太阳就爆炸了,随后什么都会没有。
不过海球派也有自己的道理,人马座没有行星,最近的有行星的恒星在八百五十光年以外,目前人类能建造的最快的飞船也只能达到光速的百分之零点五,需要十七万年时间能到那,飞船规模的生态系统连这十分之一的时间都维持不了。
只有海球这么大的生态系统,这样气势磅礴的生态循环,才能让生命万代不息。
这样的说法也有道理,不过从科学上来解释,现有的海球的资源根本无法做到远距离的航行,而且海球靠太阳,一旦远离太阳,海球的磁场很有可能会发生紊乱,到时候生态灭绝,结果一样悲惨。
阿弗莱克想了一会儿,随后摇了摇头,他看的是科幻小说,为什么要想这些?
还是想想自己到底是飞船派还是海球派吧。
其实理性告诉他,假如真的有那么一天,他绝对是一个飞船派。
轻装上阵,剪除冗余,这才是理性的选择,即便万世之后,飞船的生态系统崩溃,至少他们海球的生物基因还留着,人类文明的火种还有可能在另一个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