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是不是他的错觉,洛旭的车子就停在附近,好吧,他把车子停在街边巷子里面,绝对是一个错误,因为就这么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他改装过的超级奔驰车车窗表面就有许多白痕,车体表面还弄上了许多污浊物体。那些无所事事的印度青年简直无法无天了,如果这不是一辆改装车,估计早就被打碎玻璃开走了。显然他们经过了一系列的尝试都无法打开车门和打破车窗,于是走的时候,就恶作剧一般在车上丢了许多的垃圾来恶心一下车主。
“我……”
洛旭有些无语,幸好这些混蛋还没有坏到在车子上面泼粪,不然洛旭也不敢进去开车了。
“嘟!”
车门自动打开,洛旭从车前拿出一副手铐,在迪伦“别这样”的视线中为他拷上,“车中常备铁手铐,杀人放火别烦恼。”
洛旭耸耸肩,“别看我,我们美国人就喜欢这样,每一辆车中都有一副手铐以防万一。”
迪伦坐进后座,“布兰斯顿先生,在美国华盛顿,我生活了六年多的时间,但我从未听过每一辆车中会有一副手铐备用,当然警车除外。”
“你这rustic,在华盛顿生活了几年就以为见多识广了”
洛旭上了驾驶位,回过头去:“知道吗自以为聪明的家伙我见多了,但最后,他们的结局往往会很糟糕,对,我说的就是你,把你的鞋子脱下来。”
“我的脚很臭。”迪伦面不变色,直视前方,“你绝不会愿意闻它的臭味。”
“放心!”
洛旭冷笑道:“我的前半生已经习惯了脚臭味,如果你想试试在嘴巴里塞上我的袜子的话”
他的话还没说完,迪伦已经老老实实把两只鞋子脱了下来,递给洛旭。
两只鞋子并不像迪伦所说那么臭,其实没什么异味,自然,洛旭也是吓唬他的,现在他的脚香喷喷的,怎么可能会有臭味。
把手伸进鞋子里面,果然在鞋子内部顶上有一个凸出物,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一根钢丝,还有一个小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