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某些技术,他就算装扮天顶星人都不算太难之举。
在机场外面,沈凌伟早已等待多时,看见洛旭来了,连忙迎接上来。这个曾经不小心一时迷路的羔羊,现在穿上西服打扮起来居然显得“人模狗样”,一副成功人士的精神状态倒叫洛旭感到一丝意外。果然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小觑,一些底层人士能够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混的风生水起,一旦给他一个机会,就会牢牢抓住趁势崛起。之前十几天洛旭叫沈凌伟来到印度租一个办公场地的时候,对他还不是抱有很大的期望,没想到沈凌伟这个狗东西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硬是很好的完成了他交代的任务,叫洛旭吃了一惊。
后来他陆续放出一些任务交给沈凌伟,沈凌伟也按要求完成了,甚至比他预期要求的还要好,这叫洛旭收起了对沈凌伟曾经懦弱的印象,也把与另外几个招募的人员介绍给他。
跟在沈凌伟后面的高个年轻人,就是洛旭通过猎头公司招募的一个中国人,毕业于印度理工学院,名叫张程初,今年才24岁,算是个很有闯荡精神的年轻人。毕业之后也不回国,就在印度闯荡,吃了不少亏,也因此迅速成熟起来。所以一个人进入社会之后,趁着年轻提前吃点亏磨练一下反而是福气,否则等到以后老了再来吃亏,整个人就垮了。
“老板!”
沈凌伟恭敬道,接过洛旭的旅行箱伸开手:“老板,上车吧,酒店已经订好了。”
“嗯。”洛旭点点头,他戴着一副墨镜别人也看不出他的神色,向着站在旁边的张程初打了个招呼:“你是张先生吧,我是洛旭,第一次见面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张程初哪敢把这话当真,连忙双手伸出握住洛旭的右手,脸上浮现出笑容:“洛先生,你太客气了,以后我就是你的下属了,我要多多向你指教才行啊。”
“好,我们以后互相指教。”
另一边的沈凌伟早就把洛旭的旅行箱放进了车子的后备箱,然后赶紧上前拉开车门,“老板,请。”
洛旭弯腰坐进车子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