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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注意到,系统给出了两条信息:
“你击杀了瓦尔克,获得了经验值10点。”
“你击杀了杰里?朗森,获得了经验值5点。”
妈蛋!胖爷忙活了这么久,就收获这么区区15点经验?话说这么一大群的歹徒,就只有杰里一个初级学徒,瓦尔克一个中级学徒?你们这群废物还真是有够废的,连做胖爷经验值的资格都没有,你们好意思么。
潘志很不爽,胖爷弄得满手血腥,居然才收入15点经验,真是坑爹哪!要是其他小菜鸟也有经验值就好了,就算一人一点也好啊。
不知不觉中,对于杀人获取经验值,潘志也没太大感觉了,闻着弥漫的血腥味,转身正想离开,脚步却突然顿住了。
这个……打完怪要捡尸体啊!爆装备爆钱币什么的,居然差点就忘了。
潘志立马退出了食人魔变身状态,省得力气太大一不小心弄坏了亲爱的小钱钱,双手熟练的一摸索,一个钱袋入手,迫不及待打开一看,哇哈哈,10张金卡还有一些金币,潘志满意的笑了,当场决定不鞭尸泄愤了。
接着,潘志看到了杰里戴着的一个戒指,灰不溜秋很是粗糙,而且戒指也显得太宽了,一看就知道不是现下流行的工艺品,不符合当代人的审美观,但是,潘志正是因此而肯定,这个戒指不简单,要知道杰里可是费米利城最讲究奢华享受的公子哥,怎么会戴一个丑陋而无用的戒指?除非,这个丑陋的玩意,是有着特殊作用的!
喜滋滋的把戒指拿块破布包起,衣衫破烂后再被熔岩战甲灼烧,潘志现在是一丝不挂,也就仗着骨甲短裤遮羞,这可不好藏东西啊。
潘志纠结片刻,然后自顾自的说道:“妈蛋!有什么好藏的?藏得再好也躲不过管家婆的双眼!算了算了!”
嘟嘟囔囔着,潘志迈开步伐,从容离去,毕竟这里的血腥味,并不是太令人享受,胖爷虽然凶残,但不是变态,不会喜欢这样的味道。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