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过来,很明显,这张纸上记载的,就是年广裕的power公司这两年的贷款数额。牵涉到四家银行,以及各地的信用社,金额还如此巨大,难道,年广裕这两年,根本是依靠贷款在支撑着他所有的投资?
虽然数目对不上,年广裕的总投资额超过二十亿,这里却只有十六亿左右的贷款,可是石磊很清楚,二十亿的投资里,少说点儿也有三五个亿的账面数目,再加上这些投资总不能一点儿资金都不回收,两年下来,所谓二十亿总额的投资,实际上顶多也只需要年广裕掏出十二三个亿来,这其中,还基本上都是因为那两幢大厦的投资。
如果是这样,年广裕等于只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了最初并购那间有色金属冶炼厂的五百万资金……不对!石磊突然意识到,如果这个人足够会钻政策空子,他甚至连这五百万都不需要掏出来。在九十年代末,大量的国营以及集体单位转制的阶段,许多国有资产就是通过一系列的并购手段流向了私人的腰包。就比如这间厂子,如果交给石磊来艹作,石磊完全有把握一分钱不掏出来,就成功的将整间厂子据为己有。
集体单位的改制,必然伴随企业领导的股权配给以及工厂职工的股份配给,石磊完全可以利用企业缺乏资金为突破口,让急于改制的企业领导把手里的股权暂时交给他,然后通过这些企业领导跟当地银行的关系,利用这批股权套取一定的贷款,不用多,五十万就足够了。
有了这五十万,就可以轻易的对企业职工许诺回购股份,这是集体单位改制的必经之路,新股东必须掌握足够的股份。最开始,回购股份都是现金支付,拿到钱的那部分职工,就成为活广告,以至于接下去的股份回购,甚至可以采取延期付款的方式。等到得到了足够的股份之后,再将这些股份再度抵押给银行套取贷款,并且将之前那些企业领导的股份赎回还给他们,再用贷款得到的资金支付企业职工的一部分股份回购款。最后在并购案完成,该集体单位成功改制成功,并且石磊得到了该企业的控股权之后,就可以将企业进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