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先把这三头凶兽给处理掉。”
“王,为什么要在这里处理呢,运回部落再处理吧。”跪拜在周天身前的人中,有一个头上插着三根羽毛的家伙,看了一眼那些那三头凶兽的尸体冲周天说道。
“怎么运回去,老子虽然能拖动,但不是干苦力的。”周天迟疑道“这不太好搬运吧。”
“王,原来您猎杀龙的时候不就是要运回部落吗,只不过这次的龙尸大一些而已,我们几个人还能够抬的动。”三毛(暂且这么叫)疑惑的看了一眼周天说道。
“你们能抬得动?”周天眨眨眼,显然不太相信,不过随即一想自己现在的这具身体力量这么大,那他的族人恐怕也不会太简单,于是开口道“那好,那你们便将这两头龙尸抬回部落,这毕方我拿着就成了。”
“不,王,您刚刚杀死了三头凶兽肯定非常累,这种小事情交给我们就行了。”既然三毛这么说,周天也就没坚持。
三毛一行一共十六个人,其中十个人去抬青龙尸体了,而六个人则是抬着红龙和毕方的尸体。
抬着龙尸的这些人虽然看着非常吃力,但走起路来却是健步如飞,周天跟着他们走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一个部落之中。
部落里的人看见周天都匍匐下来露出崇拜和恭敬的神色,大声欢呼着王的回归。
“三毛啊,朕的寝宫在哪里啊,把朕的妃子都给叫来,朕要好好的宠幸一下她们,以正我一夜十四次郎之名。”终于轮到我说朕这个词了,哈哈,真他妈有优越感。
“王,您在说什么,什么叫做寝宫?”三毛眼中流露出疑惑,问道。
“就是我住的地儿,非得让我说大白话。”周天刚才光顾着高兴了,还没仔细看看这个村落,现在仔细一打量,心里有顿时有了一种不太好的感觉——我了个去啊,这他娘的不就是个小村子吗,而且还是全国扶贫的试点村庄,还寝宫呢,连个泥巴房子都没有。
“大王,这不就是进住的地方吗,难道您外出这些曰子把自己住哪里也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