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应该挺身而出,站在正义的一方,那歌怎么唱的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啊……”(我要把歌词都写出来,你们会不会说我凑字数)
在这一刻,周天想起了水泊梁山的那些好汉们,在这一刻,周天宋江李逵附体,他要见义勇为,他要与恶势力做斗争——但首先是自己能打的过人家。自己和那眼镜哥绑一块估计也不够人家一个手提溜的。
正在周天犹豫的时候,那个眼镜哥先坚持不住了,扔下五十块钱后,带着一脸的鼻血遛了。
“哎哎,别走啊。”周天真想把那个眼镜哥叫住。不为别的,主要是因为自己和那眼镜哥吃的一样的面条,而且自己的眼珠子也在人家妹子身上瞅了好几圈呢。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自己身上可不够十五块钱,要是给不起,估计就得挨顿打。
果然,那眼镜哥走了后,这黑大汉的眼镜就瞟向了自己,看样子不宰自己个四十五十的,今天这事儿估计没那么容易完。
“怎么办呢。”周天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琢磨。周天就这一点好处:刀架脖子上,照样不耽误吃饭。你再瞪我,也不耽误我喝面条。
不过这面条可要见底了,自己要不结账,可说不过去。把钱扔下跑吧,五块钱,能够自己数半个钟头的,就是那黑汉子反应再慢也能看出自己要结账了。抓一把钱放这就跑?这要给多了还好说,要是给少了,人家更找着理由揍自己了。
周天现在可是没办法了,硬着头皮结账吧,哼,霸王餐自己又不是没吃过,害怕你这个小黑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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