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背的号码至少高0.20米(20厘米);
2、前胸的号码至少高0.10米(10厘米);
3、号码的宽度不得少于0.02米(2厘米);
4、球队要使用4至15的号码;
5、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注: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员改变他的号码,他要向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报告这一改变。
六、主裁判员不得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装备。
1、下列装备不允许:
(1)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防护装备:它们的整体或其支架部分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用软的包扎也不行。
(2)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装备。
(3)头饰和珠宝饰物。
2、下列装备许可:
(1)肩、上臂、大腿或小随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包扎,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
(2)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3)断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也可以。
(4)不会对其他队员引起危险的眼镜。
(5)最宽为0.05米(5厘米),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的棉毛织品、软塑料或橡皮制成的头带。
七、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篮球比赛要求。任何用来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力,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八、在这些规则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的装备必须首先要得到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的同意。
注解
一、本条中关于合格参赛的球员服装号码的尺寸、颜色和位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号码必须清晰可见,并易为裁判员和记录员辨认。
二、背心上允许的广告不得干扰前后号码的可见性。背心上号码的尺寸无论如何不得缩小。
三、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服装,一套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