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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十八一筐人参一条命(1 / 7)

?“小姬将军说过,给野人们做生意别害羞,这次他们翻船,看看,三个部落的长子都陷在咱们这,好好榨干他们,其它人当奴隶卖回去,或者用女人换。”

魏门刚来阿穆尔城就立功帮助驻军狠狠教训了顿野蛮人,这年头汉人对胡人往往是一比五六的水平,就算两宋那种窝囊废当道时代,汉兵一样可以干翻俩辽兵,只是头头比较废,没啥用。现在可是汉人最威武的时代,城中的女人拿了武器一样可以干翻野蛮人。野蛮人打劫打得不是时候,几船流放犯本来都指望着能贿赂下能过得舒服些。可不曾想到碰上百年难遇的军功啊!吴越流放犯服刑犯只要帮助军队打击敌人就能获得军功,除了军功外其它功劳不能减刑,只能过得舒服些。现在有立功的时候,流放犯们看着平时贪财啥的,这时候一个个勇猛得很,非要割几个脑袋而冲杀在前。

吴越法律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点原则就是功过不相抵,法是罚过,不以功抵,当然为了社会和睦稳定,允许那些小错小罪用钱来抵扣,也就是用罚钱替代三年内的罪行。三年上的必须要服刑,不过也准许用钱来换升级待遇,本来下黑矿挖矿石,比较容易死人的刑罚可以用流放干活来替代。喜欢寒冷的可以去北方,喜欢湿热的可以去南方,要是有驾船技术的也能在海军船上服刑。也有死刑犯可以用钱买到不死的刑罚,比如去堪察加流放建设,当然是终生的刑罚,可以保证不死。但是有些是不能用钱买来升级的,比如恶性杀人案子,社会影响恶劣的案子,一般判决会加一条不准用钱来升级减罪。所有不准用钱来升级刑罚处罚的案子必须报总院批准复核,也就是说吴越主张轻刑,主张能减就减。从人道主义上说吴越是走在世界的前列,甚至超过后世。后世贪污太甚和邻里吵架失手杀人都要判死刑,而吴越刑罚就准许用钱来赎买,改为流放五千里外。不过话说回来,历来中国各个朝代关注公平的同时一项轻罚为主,以最大限度利用劳动力为主,这个思路杨晨毓也没有脱离,也不敢脱离。这年代才多少人啊,壮劳力可不敢随便舍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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