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改变证言,律师就成为了罪人。
这不是危言耸听,据统计,燕京2010年的刑事案件,律师出庭率仅有百分之三十,就是这样,还是有律师因为该条规定锒铛入狱,他们中有的只收了几千元的律师费。请问有没有律师这么傻,为了几千元辩护费去教唆证人做伪证,砸了自己的饭碗?可这么浅显的道理,就是没有人去正视,一些新闻媒体惟恐天下不乱、不负责任的夸大宣传,反倒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认为律师都是收黑钱的,都是昧良心为坏人说话的,却不知,在审判之前,没有好人坏人之说,律师为被告人说话,并不等于在为坏人说话!
在这种环境下,律师们、甚至是一些大律师,都不愿意接手刑事案件。那些能收费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案子,都是经济类案件,又没有什么风险,自然让律师们趋之若鹜。所以李强才会这样问,因为如果庄名扬志在赚钱,那他完全可以专注于经济案件,没必要巴巴地跑到香港去镀金。
“律师的最高荣誉,不是在经济案件中赚大钱,而是在刑事案件中取得成功,保护生命和自由!”庄名扬非常肯定地道:“我要做的,是成功的刑辩律师!”
“说得好!”李强一拍大腿:“小庄你能有这样的雄心壮志,我支持你。不过我很奇怪,以你连中组部都能惊动的背景,还有必要跑到香港镀金,为自己增加筹码?”
“真是什么都瞒不过李大哥……”庄名扬笑了,微微摇头道:“我不想总是借势。借来的总是借来的,永远不属于自己。更何况,要真正让法律圈子里的人敬畏,就要靠自身在这个圈子中的名望,来自圈子外的力量再大,也不能永远依靠!”
“可是我真有点开不了口,我毕竟还在实习期呢……”说起来李强对自己是有知遇之恩的,庄名扬有些不好意思。
“呵呵,你要去香港,也未必影响实习啊?”李强微微一笑:“市局多次提倡我市律师要走出国门、走出大陆,去一些法治先进的国家或地区学习,无论是实习律师或是执业律师,在学习期间都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