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将权利义务混淆,并试图引导我们陷入错误的认识——‘被害人不报警就是想报私仇’,这根本就是居心叵测!至于正方一辩说被害人兄弟伺机报复伤人,我不知道正方有什么理论依据和事实证据?还是仅凭你的推测呢?请正面回答!”
正方二辩是位女律师,不知道这妞儿是不是也遭遇过入室盗窃,在发表辩论意见时,她表现的有些激动,身体都要探出桌子了,眼睛也瞪得又大又圆,如同一位正在和小贩讨价还价的家庭主妇。
“呵呵,发现被盗后不报警,还特别准备了铁镐和木棍。请问对方辩友,这不是伺机报复又是一种什么行为?再请问对方辩友,是不是公民在遇到这种事情后,就应该不报警,就应该滥用私刑?这种行为,又将置法律于何地,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姓?”
没等谢丽丽回答,赵成光就抢先站起身来,反驳正方观点。
“那麽请问对方辩友,您见过在自己家里准备凶器,伺机报复一个可能再次入室盗窃的窃贼吗?”身为正方三辩的范思见起身道:“我不知道对方辩友和我学习的法律是否一样,是否同为汉国的法律?究竟法律是保护守法公民呢,还是保护犯罪分子?”
“我来回答对方辩友的第二个问题。”庄名扬笑着站了起来,本来他是想放弃自由辩论阶段的,‘杀手锏’没必要过早的亮出来,让对方三辩有所准备。至少在目前看来,对方还没有发现那个‘关键点’。不过对方刚才的言论明显出了问题,送上门来的肉他也没必要不吃啊:“法律在保护守法公民的同时,也要保护犯罪嫌疑人,因为就算一个人罪大恶极,他也还有着基本的权利,那就是——‘人权’。对方辩友身为一名律师,居然提出这样的问题,让我深感遗憾。”
“呃——”范思见一愣,嘴巴张了张,却什么也没说,皱着眉头坐了回去。他虽然是楚都律师事务所的主力律师之一,但是这些年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已经很少做刑案了,思路较为陈旧,这才一时不慎,给了对方口实。这也是现场辩论的特点,一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