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革覆,把自己装成了成功人士。
女生们个个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把自己最好的最贵的衣服穿上,最好的包挽上。
这一次的同学聚会,倒像是比富大会。
唯有当初在同学当中,成绩好,又肤白貌美的杨思语,竟然是坐在自行车车后架来的。
蹬着自行车载着杨思语的那个男人,倒是长得人模人样的,甚至说得上是个美男子,可惜就是皮肤黑,好像刚从非洲回来一样。
想必是杨思语的男朋友吧。
“思语。”
宝马女从车上下来,踩着一双恨天高,挽着一只LV包,扭动着臀部迎向杨思语。
化了浓妆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好像她和杨思语感情很好似的。
其实在学校的时候,她最嫉妒的人便是杨思语了。
因为杨思语成绩好,老师喜欢,长得漂亮,也有很多男生喜欢。
就连今晚请客的东道主,至今对杨思语都还念念不忘。
功成名就时,组织这场聚会,目的就是想打动杨思语的芳心,也是向杨思语展现他的实力,只要杨思语肯嫁他,他能让杨思语过上少奶奶的生活。
“肖华,好久不见。”
杨思语跳下自行车,扬起笑,客气地和这位老同学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