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吃的要好,所以就没什么太大感觉。
“只要当家的爱吃,那头公公婆婆又都不反对,我自然是愿意每天都给当家做饭吃了。”
孟得魁听后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手上又抓起了一个捏得漂亮的菜团子往嘴里送,边吃边点头道:“这玩意儿以后还这么做,味道是真不错,还不干得剌嗓子,这么大个的我一顿能吃十个。”
冷媚儿心道,那可是纯棒子面掺了一点点白面做出来的团子,不像老宅或是队里大多数人家,大多时候做的饼子都是掺了糠的,吃着都剌嗓子,和她做的菜团子一比还真是没法下口。
可是他要一顿真能吃十个,家里那些粮食可不够他们两个吃顿的了。
冷媚儿做得菜团子个个有女人拳头大小,她吃一个再喝碗棒子粥也就饱饱的了,可是男人却说他能吃十个,想起昨天男人在老宅的饭量,于是疑惑问道:“当家的,你不会是在老宅吃饭的时候一直控制着饭量吧?”
孟得魁抬头看了她一眼:“要不然呢?难不成我还能可着劲儿的造不成?
那我们家早让我吃垮了!
还有,你以为就我是这样,那个家里谁不是每天最多八分饱!”
“那咱们就每天都在家里吃,省下咱们两个的口粮,他们每人还能多吃一口。”
不就是粮食吗?
系统升级之后自己就可拿那些无用的“鸡肋”换回粮食,到时候,她就把全家人一个个都喂得饱饱的,再不让家里人有饿肚子的时候。
系统:……我就静静看着不说话,看看亲密点是不是能从天而降砸在宿主脑袋上。
孟得魁吃得多,但是吃饭的速度一向不慢,两人很快吃完饭,冷媚儿将两人的碗筷快速刷好,又将剩下的菜团子包好,提前腌制的黄瓜条也放进空罐子瓶中拧紧,一起放进她的小背篓中。
孟得魁背着猎物,冷媚儿背着午饭,两人就这样一起出了家门。
公社离孟家沟大约十七八里地,走路去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乡下人都是走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