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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约好了(2 / 7)

明非曾经千方百计地和陈雯雯偶遇,想要“碰巧”和她放学一起走,时隔一年多,他居然又回到了校园里,和另一个女孩走在放学路上。

只不过他不再是当时的那个他,身旁的,也不是那个穿白棉布裙的文学少女。

绘梨衣的外表明显是压陈雯雯一头的,她精致的就像是洋娃娃,走路的姿势像是一位公主,高贵而又优雅。

她的步子迈得很慢,圆口的小皮鞋踏在地上,几乎不发出声音,白色过膝袜包裹着曲线玲珑的小腿,百褶裙随着她的脚步起伏,马尾辫在身后摇摇晃晃。

淡淡的牛奶味道飘入鼻尖,路明非心想绘梨衣用的是大概是牛奶味的沐浴露。

她很爱洗澡,在QQ上告别时,经常用“我要去洗澡了,拜拜。”来结尾。

路明非知道她是真的去洗澡了,有时候,她洗完澡还会专门回来说一句“我洗完啦”。

生物学说,人身上是没有香味的,但又有研究证明,如果遇见喜欢的人,就能闻到独特的荷尔蒙的味道。

这个味道大概是大脑杜撰出来的,因为你很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随时随地都想要和她在一起,所以大脑就制造出这么一种感官,让你能分辨出她。

路明非觉得这个说法并不是没有科学根据,以前在陈雯雯身边的时候,就能闻到若有若无的薰衣草的味道,但从苇名回来之后,这味道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也可能是他的鼻子经受了血腥味和硝烟味的洗礼,变得对香味不那么敏感。

两人慢慢地绕着操场走在夕阳的余晖下,耳边有别人的吆喝声。

绘梨衣一个步子一个步子地走,大概是不想那么早回家吧,路明非也放缓步调,跟着她的节奏来。

她忽然站住了,书包压在百褶裙前,朝着远处望去。

路明非顺着看过去,远远地看到了一只落在电线杆上的鸽子。

鸽子用鸟喙轻轻梳理羽毛,两只爪子牢牢抓在电线上,很是惬意地晒太阳。

过了一会儿,它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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