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很热,蒂姆-奇得塔斯的眉头一直紧锁。
他一路都想不清为何是这种心境。等到车轮一颠簸,他面色难看地推门下了车,接过仆人递来的毛巾擦拭手掌,快步穿过庄园前院,登上前往城堡大门的台阶,又鬼使神差的停在了扶手边上,侧头,看着这片不知越过了多少次都会印象深刻的碎石子空地,看着李-曼特曾经单膝跪过的那个点;于是,脸色更加难看了。
“主人。”大管家在大厅边躬身。
他实在烦闷的摆摆手,自顾自进入大厅尽头的楼梯,蹬着迅捷的步伐;终而来到走廊尽头,挥手叫开所有仆人,拉开主卧门,甩出一道沉闷的关门声。
他的卧房是极其宽敞的:前厅、洗漱间、书柜书桌、阳台。蕾丝作装饰的青灰色帷幔里还放着一张足够五六个人翻身的大床。床靠风景壁画放着,躺上去就能看到圆弧顶的华丽吊灯——这正是一般大贵族最常见的那种水晶灯,从做工到材料,已攀到了六位数这种地步。
只是蒂姆-奇得塔斯确实有些厌烦,总不由自主的想到简-艾斯的书房,想着那光滑如镜的书桌,想着那绿色天鹅绒帷幔,想着……那挂在窗边摇晃的千纸鹤、纸星星。
是了。他已对自己的心事了然,脱去外套随手一扔,踢掉鞋,弯腰坐在大床边上,看看挂在四周的,沉甸甸的帐幔——也是上好布料做的,再掀开床上压着的鸭绒被,钻入被窝的柔软,侧头与枕头紧贴,轻而易举地闻到了昨夜欢好残余的气味。
“这些女人终究是过客,不管怎样,这个时候,我是绝对不能够退缩。”他自言自语,又翻了个身,闭目赶走那些白花花的场景,想着就等会,就等一会儿,就把这些床单被子全部换了。
“我要怎么接近她呢?”他悄咪咪把手伸入枕头下,拿出女人用的发夹;像是作小偷一样的,把这小玩意放在自己鼻尖——面色,止不住的红润了。
“也许……我可以再胆大一些。”他又自说自话,手掌紧紧攥住了被面。
忽然警醒于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