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午的阳光热烫了屁股。
肩膀又被拍了一下,内史密斯一阵哆嗦,睁开睡意朦胧的眼,费力抬起脖,又很快倒了下去。
“主人。”
耳边管家的声音有点平,像根针,一下扎得他激灵起来,“简先生他们已经等着用午餐了。”
“我靠!”内史密斯猛地抬起头,顶开压住自己的枕头;麻溜往边上一滚,爬起来站直,向周边的仆人招手。
“你怎么现在才叫我呢!”
他焦急的换好衣服:是一件中庭款式的衣袍,配上裤筒笔直的黑裤,有种说不出的少年气质。
“是简先生早上去锻炼了,所以我就没叫醒你,包括罗肯考特,也是刚刚才起来的。”管家摊开白绸缎的外套,为主人披上。
“锻炼去了?”内史密斯摇晃下脑袋;没有宿醉后的头疼头晕,只是精神气爽,“那果然是我认识的简。”
“他现在呢?”内史密斯追问一句,“他现在干什么?”
“在,”管家看主人一眼,略略停顿,“和您昨晚邀请来的客人一起,讨论音乐。”
“昨晚,客人?”内史密斯皱起眉,张开嘴,含住仆人送来的药片;左右鼓动两下嘴,将汁水吐在盆里,“就,就那个剧院的乐师啊?”
“对。”管家点点头,双手搭在身前,忍住了之后的话。
“那服侍我简兄吃了早点吗?”内史密斯抖抖衣袖,一面快步往房门走去,一面看眼天气,美滋滋的发问。
管家点点头,跟在他后头,一起往茶苑走。
阳光热辣,把藏在叶间的水珠照得刺眼,几阵风吹下来,有股极为浓郁的干草香气——裹在人的脸上停留一会儿,热情的飘远了。
内史密斯穿过摆有石台与雕塑的别院,走上廊道,最后在院内鱼池的那头,看见了悠然品茶的人。
“艾斯!”他快意的举起手,两三步来到亭楼内,在仆人的服侍中坐了下来,“怎么起这么早啊,我们昨天可是快喝个通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