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出头的时候因为彼此相爱而成婚,享受多年几乎无可挑剔的美满生活之后,两人渐渐疏远。他们都没有再婚的打算,所以也不曾考虑过要离婚(而理查德·哈伦杰在政府里就职也的确让离婚显得不太理想),但为了方便起见,家庭律师帮他们达成了某种分居的约定,两人可以自由自在,不受对方打扰。告别时夫妻双方彼此表达了尊重和祝福。
理查德·哈伦杰把他在圣约翰伍德的房子卖了,又在走路能到白厅[4]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公寓。起居室摆满了他的书,餐厅的尺寸和他那些齐彭代尔家具非常合适,卧室正适合他一个人睡,而穿过厨房还有两个女仆的房间。他把在圣约翰伍德跟了自己很多年的厨师带来了,但因为不再需要那么多用人,就把其余的都辞退了,然后在职业介绍所申请了一位负责客厅和卧室的侍女。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所以给介绍所的负责人解释得很清楚,他希望女仆的岁数不要太小,一来是小姑娘责任心弱一些,二来是虽然他年纪也不小了,而且向来行事正派,但还是会有人说闲话,即使别人不说,门房和小店的老板肯定忍不住,所以为了他自己的声誉,也是为了那个年轻人着想,他觉得应聘之人最起码应该到了可以谨慎行事的年龄。另外,他也希望找一个擅长清洗银器的仆人。哈伦杰一直喜欢老的银器,要是你的叉子和调羹曾被安妮女王时期的贵妇使用过,那希望仆人能细心而恭敬地对待它们总不算过分吧?他生性好客,每礼拜会至少举办一次小型宴会,客人在四到八个人之间。他相信自己的厨师做出来的菜一定会让用餐之人喜欢,也希望将来的客厅女仆侍餐时可以做到干净利落。此外,这个人还要特别擅长贴身男仆的那些工作。他平时的穿着不但考究,也要符合他的年龄和身份,所以希望衣服能被妥善照看。他要找的客厅女仆必须要会熨烫裤子和领带,擦鞋的手艺也要上乘。他的脚偏小,所以在那众多剪裁精致的鞋子上费了很多工夫,强调一离脚就必须用楦子撑起。最后,公寓必须保持整洁。候选者必须有无可指摘的品行,持重、诚实、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