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丈夫这么说她也没办法,正如许灵均说的那样,一人一个习惯,现在秀芝算是肯定了丈夫的说法,那就是有钱人都有怪癖。
“灵均,你看看这羊排炖的咋样了。”常嫂打开锅盖看了看有点拿不准的问道。倒不是常家嫂子不会做饭,实在是许灵均顿的羊肉好吃,同样的手法别人就做不出来。
“我看看啊!”许灵均拿了一个根筷子戳了几下肉。
“再顿一会儿吧!炖烂糊点,王叔好咬。常嫂,这个交给我吧,你去弄面就行!我顺便把酱给炸了。”许灵均做饭首先考虑的就是长辈的口味,王老毕竟岁数了,就是身体再好牙口也有些跟不上,所以炖软乎点好吃。
“好嘞,那我擀面条了。”常嫂应了一声就忙去了。
她现在对许灵均这个主家越来越满意了,咱先不说服装加工厂的份子,她们家老小现在也在罐头厂上班,不仅分了宿舍,还处了朋友,能不感激许灵均嘛!
说起家里的老小,好像家里都会偏心,常家生了三个孩子,老大当然是子承父业在队上,跟着李牛去了西边,老二在两三岁的时候就夭折了,世事无常,那会的医疗确实是不行,每家都好几个孩子,中途夭折也属平常。
所以这最后的老小,也就是老三,成了他们的心头肉,本来是想让老三当兵的,可这孩子从小身体就不太好,后来闹了个下乡,回来后和其他人一样成了无业游民。
现在下乡青年一大片,实在是不好找工作,好在有许灵均帮忙,要不然还真不好办!
“灵均,今天吃啥?嚯!炸酱面啊!炖羊肉,这个好!”孟光勤这家伙又来混饭了,自从他闺女入住四合院以后,他就以看闺女为借口开始了混饭之旅。
开始的时候这家伙还有那么点不好意思,后来索性就放开了,脸皮贼厚。
“孟哥,你是真会赶时候。嫂子到底啥时候回来,你这都快成光棍了。”许灵均调侃了一句。
“嗨!我们两都是在一天不在一天的,碰一块可难。哎?你这是做的啥,清